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后果就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开始生效,生效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不得拒绝履行。
一、变更离婚协议书要怎么做
对不同的情况,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方式也是不同的:
(一)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了,因为只要不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手续
房屋要取得合法的产权才能办理过户登记,所以夫妻离婚时,房屋未取得房产证的,不能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可以了得房屋完整产权后,再持房产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三、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对方不配合应该怎么办
一、如果是协议离婚,一旦遇到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对方不配合的情况,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二、如果双方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或是调解离婚,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就是要求对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执行,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任何一方不履行判决书还是调解书上载明的义务,另一方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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