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若债务人离世,未清偿的债务用其遗产进行清偿。如果遗产有继承人的,则由继承人以遗产为限来偿还债务。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以自愿为前提进行清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没有义务偿还债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按照,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欠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偿还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履行赡养义务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以下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应当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
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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