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愿生二胎老公要离婚怎么办
1、不愿生二胎老公要离婚,女方可以不同意离婚。生不生孩子,是国家法律赋予妇女自行决定的权利。生育权是一项特殊的人身权,应视为女性在生育过程中享有独立的决定权。生不生二孩,女方是有决定权的。丈夫因此起诉离婚,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双方感情并未破裂,法院一般不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妻子不愿生二胎,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吗?
首先,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的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丈夫不能强迫妻子生二胎,妻子选择堕胎也不需要丈夫同意,女性完全享有生或不生的决定权。
其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3条明确规定,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丈夫以他的生育权被侵犯为由请求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夫妻双方如果因为生育的问题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破裂,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简单讲就是,妻子有权决定生或不生,丈夫如果接受不了,可以选择离婚再娶。
作为女性,身体是自己的,不能因为男方的态度去委屈自己。
如果对方因为你不生二胎提出离婚,说明他根本不尊重你,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我们就要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尽可能为自己争取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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