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床本来是想要睡得更舒适,但家住诸暨市枫桥镇的陈先生却适得其反,新买的床使用后才发现阳光一晒就会散发出刺鼻的怪味,尤其是家里刚刚迎接了新生命,这让陈先生更加担心孩子的健康。
去年9月,陈先生在诸暨市大唐家居市场一家商铺买了一些家具,包括一套沙发、一对床头柜和一张床。由于当时没想到床会出问题,发票上只写明了6000多元的总价,并未标明床的单价。陈先生夫妻俩都在诸暨市区上班,买的床一直放在枫桥老家没怎么用,直到前不久陈先生的妻子生了孩子坐月子,一家人才搬回枫桥居住。
不过,这一住就发现了问题,而问题就在这张床上。陈先生一说起床的事就有些懊恼,由于床头靠背的位置刚好能照到阳光,加上天气渐渐变暖,夫妻俩很快发现木质靠背开始散发刺鼻的怪味,惹得陈先生一家都睡不安稳。由于担心怪味会影响老婆和孩子的健康,陈先生便联系卖床的经销商进行交涉,可经销商也称之前从未遇到过此类情况,只能帮陈先生联系床的生产厂家。厂家在与陈先生沟通之后,称其出售的床均配有质量合格的鉴定证书,建议陈先生在房间放些醋和花草驱味。
各种方法都试了,怪味却一点也没散去。心疼家人的陈先生为了安全起见,只得另行购买了一张床。随后,陈先生向诸暨市消保委大唐分会投诉,要求退货。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经销商及生产厂家等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始末。经过一系列调解,厂家同意进行赔偿,承诺收回已售出的怪味床,并由经销商承担运输费。由于陈先生无法出具标明所购床单价的发票,床价经协商按照1400元定价,减去自去年9月以来床已使用的折旧费用,生产厂家最终赔付给陈先生700元。
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俱时一定要首先要看清品牌、厂名、地址、电话,即便发生质量问题时可找到厂家交涉处理,切记索要正规发票并标具详细内容,使交易有迹可循,以备为纠纷投诉提供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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