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获悉,2月22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对音著协诉百度MP3歌词搜索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百度停止通过快照等形式提供包括《爱我中华》等50首歌曲的歌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百度公司并没有经过许可,就在其网站上对音著协会员作品提供了多种形式的歌曲、歌词的网络浏览和传播服务。从2005年起,音著协就一直与百度联系协商解决音乐著作权的问题,协商未果,才进入司法程序。
据悉,2008年2月,音著协已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提起诉讼,要求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赔偿《爱我中华》等50首歌曲的著作权使用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知识产权报记者姚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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