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谁来出诉讼费
离婚涉及财产的诉讼费一般先由原告支付,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分
起诉离婚的,如果起诉方同时提出了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的,则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财产如何分割;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有特殊约定,或者夫妻双方协商好财产如何分割的,法院会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按夫妻双方的约定或者协商结果判决财产分割。
如果起诉离婚时没有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的,则法院不会主动判决财产分割,如何分割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离婚后另行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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