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租赁的陷阱如下:
陷阱一:出租主体。
陷阱二:土地性质。
陷阱三:转租问题。
陷阱四:装修改造。
陷阱五:消防问题。
陷阱六:配套设施。
陷阱七:违章搭建。
陷阱八:权利负担。
陷阱九:优先购买权。
陷阱十:经营责任。
三大产业复苏深圳商业地产租赁活跃
“我们已经超额完成了今年第一季度的营业目标。”仲量联行深圳商业地产部主管夏春毅昨日向记者表示,受益于经济回暖,深圳商业写字楼的租赁快速回升,一季度租赁面积同比增加6万平方米,整体的空置率继续下降,租金稳中有升。
仲量联行今年第一季度市场报告显示,深圳写字楼市场整体空置率为13.4%,同比下降7.1个百分点。而且空置率的下降是在有新的写字楼供应市场的情况下取得的。写字楼的整体租金水平达到115.2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1.6%,环比增长1%。
夏春毅分析,深圳写字楼市场的持续回升主要与深圳金融业、高端服务业、IT产业三大支柱产业的全面复苏有关。其中,以银行和证券为代表的金融业对写字楼的需求最为集中,对整个租赁市场起主导作用。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会计事务所、采购等高端专业性服务业以及高科技产业研发机构对写字楼的需求出现大幅回升,显示外资跨国企业对中国经济回升的信心。
据介绍,目前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几大中国互联网巨头也增加了在深圳的写字楼租赁以用于办公场所的扩展。
对于二季度以及三季度的市场行情,夏春毅也非常乐观。他表示,由于金融机构继续进驻深圳市场,未来两个季度深圳写字楼等商业物业租赁需求仍非常庞大。他透露,由于几家大型商业银行将扩大深圳的业务,二季度深圳市场或出现非常大额的租赁成交,租赁面积将达到5-6层写字楼。目前,部分银行的租赁事宜已经洽谈完毕,只等最后签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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