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不是本人亲自签字的,欠条无效,当然如自愿追认、认可的,有效。
一、离婚一方欠的欠条如何处理
离婚一方欠的欠条处理方式如下:
1、若欠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此债务;
2、若欠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欠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债务;
3、若欠条所欠债务能够被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此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如何证明欠条无效
要证明欠条无效的话,那么只要证明欠条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欠条不属于双方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合法有效的借条是具有实质要件的,即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除此之外,如果借条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那么借条也是无效的。
三、婚内自愿声明和承诺书是否有效
有效的婚内自愿声明和承诺书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看声明和承诺的具体内容,有些是无效的,如承诺不会离婚,如果离婚就赔偿对方,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当事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其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具有相应的预见和认知能力,当事人一方虽主张该声明是在对方的胁迫下书写,不是本人真实意愿表达,但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该行为受胁迫而为,故对当事人一方主张婚内自愿声明及承诺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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