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一、债务纠纷缺席如何判
当事人不出庭,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默认你放弃诉讼权利,如时效抗辩、质证权等,导致败诉。现实中,很多案件缺席判决后,缺席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才意识到自己因为没有及时出庭参加诉讼而造成不良后果。一审不到庭,判决后再上诉,这也给自己和其他当事人造成了诉累。
所谓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出庭,依法审理案件后作出的判决。原告或者被告被法院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或者法院在开庭过程中不批准自行离庭的,法院认定当事人默认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尽管是缺席判决,但其缺席判决与正常判决是一致的。
二、法院传票不去开庭会怎样
1、如果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
如果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不去开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2、开庭,是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一个过程。
原、被告必须在开庭时把证据向法庭出示,由对方当事人进行质证,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收到传票不去开庭,丧失了举证的机会,丧失了对对方证据质证的权利,丧失了陈述自己观点、理由的机会。
除极少数特殊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外,法院不会对被告不到庭作出处罚。
3、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
缺席判决,就是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缺席判决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结案率,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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