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检监察立案后能否撤案处理
纪检监察立案后可以撤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立案可以撤销。监察机关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制定撤销案件决定书,将撤销案件的决定和原因告知被调查人及其所在单位。
撤销案件简称“销案”。司法机关终止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在中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经过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标志此案已不成立。被告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
二、纪检监察立案后会通知本人吗
纪检监察立案后,会通知本人。立案的程序包括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并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立案后,会转入纪委调查阶段,案件调查的时限为3个月,必要时可延长1个月。
三、纪检监察立案后一定会处理吗
纪检监察立案后,并不一定会进行处理。
立案只是说明存在相关的案件证明了违法事实或者是违纪行为,具体是否需要处理,还需要进一步进行审查认定。纪检委立案后应写出立案呈报的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的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的权限呈报审批。审批后应当进行调查,如果不存在违法事实,那么就不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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