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几个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的情况,合同应当说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和地址;
2、住房的具体位置;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支付方式,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5、住房维修责任:出租人是房屋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因此房屋维修是出租人的责任。租赁前,承租人应仔细检查房屋及其内部设施,以确保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二、租房合同届满期间怎么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续租,重新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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