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3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租住其他住房的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积金可办理按月提取转账服务,一年可以提取十二次。
北京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所需的材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所需的材料有:
1.租住一般住房
(1)房屋租赁合同(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
(2)房屋租赁发票。
(3)本市《住房证明》。
(4)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
(5)户口本。
(6)提取人身份证。
(7)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租住保障性住房
(1)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2)保障性住房租赁发票。
(3)租金补贴凭证。
(4)提取人身份证。
(5)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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