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官透露的判决结果准确。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以求在二审的时候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是绝大部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民事二审法官有权不许做鉴定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根据前述规定可知,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即一审期间提出。因此,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申请鉴定,二审期间其向法院申请鉴定,二审法院一般不会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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