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不会主动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一、民事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3、生效证明(找终审法官开具);
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
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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