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担保子女没有影响,当事人为债务提供担保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但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由其个人财产承担,不会影响子女。
一、借条上的担保人责任是什么?
借条上的担保人责任在未约定担保责任的情况下为担保。约定为连带担保责任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时,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二、共同保证有哪些基本特征
共同保证有两个基本特征:
1、保证人多,两人以上;
2、担保标的为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
共同担保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的担保,最大的特点是保证人不是一人,而是两人以上。共同保证可分为按份保证和连带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份额未约定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全部债权的实现。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三、担保公司解除合同有责任吗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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