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设立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以看出,出资可以进行实缴,也可以进行认缴,从而注册资金也可以认缴,也可以实缴。
合伙企业注册资金多少
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约束。
合伙企业的建立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而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人数上限没有限制。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包括:
a、合伙企业的称号和首要运营场所的地址;
b、合伙意图和合伙企业的运营范围;
c、合伙人的名字及其居处;
d、合伙的出资的方法、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e、利润分配和亏损分管方法;
f、合伙企业业务的履行;
g、入伙与退伙;
h、合伙企业的闭幕与清算;
i、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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