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税下放的事,摊手望天,基本不可能。
1、从收入金额看,财政部的官方数据,2013年国内消费税大约8000亿,(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1.4万亿),2013年因营改增结构性减税1400亿(结构性这个词比较玄妙,不是精确计算,主要靠分析和测算),两边不配比啊。
2、从财政预算角度看,营改增之前各地的地税机关和地方财政都有抵触,但财政部和总局明确了一点,营改增的这部分财政收入的预算级次划分不变。这么说比较虚。换个说法吧。国税局收100块营业税,75块归中央,25块留地方,地税局收100块营业税,全部归地方。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这100块依旧留地方。总体来说,对地方财政的影响不算特别大。
3、从操作难度上看,成本太大,地税部门全体人员培训,对纳税人的宣传和通知,征管系统的扩容升级改造,其实这些都是小事,最难的是变更消费税的预算级次。消费税是百分百的中央税种,让地税征收,不改变级次的话,名不正言不顺,地税部门受地方财政和地方政府的影响,没动力没热情。改级次的话,怎么划分,多少上缴中央多少留存地方,呵呵。
4、所谓地税部门面临的系统性考研,其实没那么严重。2013年营改增之后,全国营业税收入还有1.7万亿,又不是全都改了增值税。没了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还有金融餐饮娱乐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大部分基层地税部门的观点是,堤内损失堤外补,眼前就放着土地增值税这么大一块蛋糕,全国几万个亿呐,兄弟们,抄家伙上啊~~~~~~(土增税里边的水太深,不细说了)
二、国地税合并大势所趋。
1、大势所趋,早晚的事。两个税务局,征纳成本太高。虽然美国也分税制俩税务局,但体系架构和运作方式都不同。
2、什么时候合并,重点是怎么优化目前的财政体系和分税制。眼下我朝这种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均衡的情况下,一刀切的取消分税制,后果相当可怕。
3、私以为营改增其实是对国地税合并或者说裁撤地税局的一次试水,系统内部尤其是基层,对营改增的评价不高,很不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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