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当事人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首先是双方尚未依法进行结婚登记手续;
其次是虽然领证但是在婚后实际从未共同生活过;
最后则是在婚前因支付彩礼而致使支付方因生活过于困苦。
对以上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而言,应待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方可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