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刑事处罚是不构成累犯的。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再犯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免于刑事处罚就是没有进行刑事处罚,也就是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自然不存在累犯的问题。
一、累犯是怎么计算的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累犯是什么意思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另外还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三、管制算累犯吗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判处管制后再犯罪是否属于累犯。依据我国《刑法》第65条、66条的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认定累犯时,对于一般累犯而言,前后罪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被判处管制后再犯罪,不可能成立一般累犯。但对于特殊累犯而言,则没有刑度的要求,只要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即可,所以被判处管制后再犯罪可能成立特殊累犯,依然可能被认定为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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