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交强险的无责任赔偿限额最高为1.21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而第三者责任险,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
一、交通事故中撞死人保险的赔偿方法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撞死人,先由交强险在以下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按以下赔偿限额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按以下赔偿限额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如果还有其他商业险的,则由其他商业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进行赔偿;如果还不足以赔偿的,则由当事人自己负责赔偿。
二、开车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交强险最高可赔偿11万元,其他部分有商业补充保险或被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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