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章程中可以约定公司分红、优先认购权及表决权与实缴出资比例相分享,以保证公司运作的效率。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定期会议召集的次数属于公司章程必须规定的事项。
3.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该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4.公司章程依法要对董事会的组成、产生及董事任期做出准确、适宜、可控的规定。
5.章程内容要符合法定要求,主要内容应全面具备,特别事项要的明确。
6.公司章程还需要结合公司业务特点来制定,公司的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管理方式等内容最好要在登记前明确。
7.章程内容比较繁多,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更显复杂。因此,章程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起草的。建议委托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起草。
8.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律师补充: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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