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将户口迁回吗
户口的迁移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与是否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没有土地承办经营权就不属于村集体的人员的,基本不可能将户口迁回村集体。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
《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包括哪些方式
1、农村家庭联产承包,以家庭为单位所进行的承包是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承包方式;
2、其他方式承包,主要是针对四荒地的承包。
这两种不同的承包方式决定了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属性也是不一样的。家庭联产承包所产生的是用益物权,其他方式承包所产生的是合同权利,二者性质不同。家庭承包的主体是农户,不是个人。尽管在承包经营合同上签字的是农户中的某一家庭成员,但是签字人作为农户的代表在承包经营合同上签字,承包的主体仍然是农户。计算承包基数时要计算家庭成员的数量,农户承包土地后,在承包期限届满前,家庭有新生成员的不增加土地,有成员去世或离开的不减少土地。由于承包的主体是户而不是个人,家庭联产承包就不产生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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