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章申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交通违章申诉期限为六十天。当事人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的,在收到处罚的六十天之内,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当地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违章申诉期限过了怎么办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当事人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
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交通管理部门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收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三、交通违章可以代扣分吗
交通违法不可以代扣分,代扣分是违法行为。在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于违章驾驶行为应当按照规定扣除驾驶人的驾驶证分,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驾驶人不得找他人代替扣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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