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单位犯罪自首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情况是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实施单位犯罪,并集体决定由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单位所实施的全部罪行;第二种情况是单位犯罪事先未经集体研究决定,但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人员自行以单位名义决定实施,犯罪所得归单位,而上述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
可以认为单位犯罪自首的情况有两种:一是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实施单位犯罪,并集体决定由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单位所实施的全部罪行;二是单位犯罪事先未经集体研究决定,但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人员自行以单位名义决定实施,犯罪所得归单位,而上述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
单 位 犯 罪 自 首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单位犯罪自首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刑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犯罪后,单位犯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有前款规定之罪的,应当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不得担任公司、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另外,《刑法修正案(八)》对单位犯罪自首的处罚进行了完善。该修正案明确规定,单位犯罪自首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一规定使得单位犯罪自首的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总之,单位犯罪自首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刑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单位犯罪后,单位犯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有前款规定之罪的,应当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不得担任公司、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位犯罪自首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实施单位犯罪,并集体决定由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单位所实施的全部罪行。第二种是单位犯罪事先未经集体研究决定,但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人员自行以单位名义决定实施,犯罪所得归单位,而上述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犯罪后,单位犯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有前款规定之罪的,应当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不得担任公司、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另外,《刑法修正案(八)》对单位犯罪自首的处罚进行了完善。该修正案明确规定,单位犯罪自首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单位犯罪自首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刑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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