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生小孩不算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一、有哪些行为属于重婚
属于重婚的行为如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不属于重婚罪的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3、单身一方因不知道另一方有婚姻关系,被骗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与之共同生活的,单身一方因在主观上不明知另一方存在婚姻关系,只是因受骗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不构成重婚罪,而欺骗的一方因故意则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本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两种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的人;而是相婚者,即本人无配偶,但明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已有配偶又故意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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