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
时间:2023-03-09 22:02:17 23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什么叫渎职罪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渎职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渎职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渎职罪在主观方面大多数表现为故意,少数表现为过失。

二、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求:滥用职权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滥用职权是指非法行使职务权限的行为,即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非法手段实施违反职务目的的活动;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行为人知道滥用职权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

三、犯罪构成要件

1、主体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2、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3、犯罪对象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国有土地是社会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违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国家土地资源的浪费,可耕地面积减少,使国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

4、行为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这里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请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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