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2日工作日、社保网上办事大厅为每月1-20日。
2、提交资料:
(1)单位报告;
(2)个人申请;
(3)《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4)职工居民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实发工资的财务凭证和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7)如属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或涉诉案件还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3、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补缴当前时间3个月及以内社会保险费的(含当月),单位经办人员通过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址为:http://wwwwh12333govcn/),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职工社会保险补缴的操作后,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2)申请办理补缴当前时间3个月以前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上述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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