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资料显示,债务重组日不能单纯的说就是债务重组开始日。而是需要分情况来看,具体情况如下:
以非现金资产抵债,应按最后一批运抵并办理债务解除手续日期为债务重组日。
对即期债务重组,以债务解除手续日期为债务重组日。
对远期债务重组,以新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时间为债务重组日。
一、债务重组日的种类有哪些?
债务重组日即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
一般来说,常见的债务重组日有以下七种:
1.如果是银行存款方式抵债的,以款项到账日为债务重组日;
2.如果是存货方式抵债的,以存货的最终运抵日为债务重组日;
3.如果是以房产抵债的,通常以房产过户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4.如果是以无形资产抵债的,通常以法律交接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5.如果以债转股方式抵债的,则以增资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6.如果以修改债务条件方式抵债的,则以新的偿债条件正式执行日为债务重组日;
7.如果是混合清偿方式抵债的,以最终解除债务手续日为债务重组日。
二、债务重组日如何确立?
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债务重组日是指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对即期债务重组,以债务解除手续日期为债务重组日。对远期债务重组,新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时间为债务重组日。比较特殊的业务是以存货抵偿债务,如果存货是分期运往债权方的,则以最后一批存货运抵且办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后的日期为债务重组日。举例以帮助理解:
例如,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0万元,到期日为×年8月1日。甲公司由于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经与乙公司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价值900万元的商品抵偿债务。×年8月20日,甲公司将商品运抵乙公司并办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在此项债务重组交易中,×年8月20日即为债务重组日。如果上述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一项工程总造价为900万元的在建工程抵偿债务,但要求甲公司继续按计划完成在建工程,则债务重组日应为该项工程完成并交付使用,同时办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的当日。
甲公司欠乙公司600万元货款,到期日为2010年10月30日。甲公司因财务困难,经协商于2010年11月15日与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以价值550万元的商品抵偿欠乙公司上述全部债务。2010年11月20日,乙公司收到该商品并验收入库,2010年11月22日办理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该债务重组的重组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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