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出租人不维修的,租户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租房出现漏水纠纷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是房屋自身的质量问题,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二、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他人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
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三、谁来承担租赁合同中的风险
租赁合同中的风险承担有两个方面:
1。租赁物损坏和风险损失的承担。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自行负责;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向出租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是由任何人造成的,如不可抗力,则出租人应承担财产损失的风险。
2、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承担。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由出租人造成,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由第三人履行,出租人应首先向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向侵权人追偿;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由于不可抗力或自然损失,承租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如果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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