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状态的商标可以提无效:
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
2、注册商标不具有显著性;
3、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4、可以提无效的其他商标状态。
一、注册商标撤销包括哪些情形
注册商标撤销包括下列情形:
1、因违反商标法而被撤销,商标所有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者图形,或者自行改变注册人的名称、地址等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2、争议撤销,如果几个当事人争议的商标确实相同或者相似,商标评审委员会将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维护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
3、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注册的商标三年以上不使用的,任何第三人都可以申请无效撤销该商标。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保护怎么取消?
我国商标实行自愿保护原则,但是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受保护,除非是驰名商标。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商标到期不续展,则视为商标注册人放弃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被放弃后,商标注册人再也不能排除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对于商标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如果是想使用注册商标,可以通过对该注册商标提起撤三或无效。撤三即提起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申请,如果商标注册连续三年不使用,为了防止商标的浪费,任何人均可以提起撤三的申请。无效是商标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对注册商标提起无效程序,认为注册商标不符合注册商标授予的条件,例如,不具有显著性,存在在先的著作权等等。商标被撤销或无效后,注册商标人以外的其他人即可以使用该商标。
三、怎么去认定侵犯商标故意行为
认定侵犯商标故意行为应具备以下要件如下: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行为具有违法性。
(3)违法行为与造成损害的事实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违法行为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或故意造成的。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如下: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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