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的,不抚养子女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关于给付的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可以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给付期限应当是给付到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
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处理
如果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无效,双方感情已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但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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