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绝无此类权力,更不该以之为由扣留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一旦学校果真如此操作,学生应当毫不犹豫地维护自身权益。当然,我们仍需遵守学校合情、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团日活动,是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针对一系列有助于学员德才兼备发展的活动进行的综合展示,这些活动往往会紧扣某个特定主题。团日活动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在于,它能够进一步凝聚团支部成员的向心力,提高团支部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也增强了团支部与外界的互动交流,逐步提升了成员们的综合素质。优质的团日活动不仅能让参与者在享受乐趣的同时赢得一些社会认可,还会创造出一定程度的社会效益。
对于正在工作岗位上奋斗的人们来说,团日活动无疑是一种很好的放松方式,通过参与这些活动,他们还能收集到一些有关社会现状的珍贵资料。而在策划和实施团日活动的过程中,同样也是对团支部组织效能的一次全面升级的过程。既然团日活动属于集体活动的范畴,那么其所涵盖的内容就决不局限于活动的开展形式本身。事实上,从活动的准备阶段(包括拟定活动计划、进行可行性评估、安排外部联络工作、制定经费预算等环节),到活动的执行阶段(包括活动的宣传发动、现场布置、人员安排等等环节),再到活动的收尾阶段(包括活动总结、归档整理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我们充分思考、周密安排。因此,想要成功举办一次出色的团日活动,就必须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这也是团支书以及所有共青团干部的应有职责所在。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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