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更名和过户的区别如下:
1、车牌和费用不同,车辆进行夫妻更名不需要任何费用,同时车牌一般不会有变化,而车子过户则是属于正常的买卖交易,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同时车牌一般也会发生变化;
2、手续不同,夫妻更名在车管所提交的手续比较简单,而车辆过户在程序上显得更加复杂。
一、汽车过户的条件如下:
1、有合法的来源和手续;
2、没有银行质押和法院盖章的记录;
3、没有交通违法和未处理事故的记录;
4、没有欠费记录;
5、所有证件齐全。
二、汽车过户流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百分之一收取,公户百分之四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
4、转移迁出。
总而言之,车辆更名过户需要原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过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辆的所有有效证件、票据,以及当时机动车辆购买的合同。车辆更名过户需要原车主和过户方的配合,因为它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车主需要准备该车辆的登记证书、机动车驾驶证件、购车的发票原件等,而过户方则还需要准备车辆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等。
汽车抵押和汽车质押有什么区别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一)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
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二)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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