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一房二卖这一违法行为将面临由县市级及以上级别地方人民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严厉惩处。具体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责令违规方在规定时限内改正其不当之举;处以罚款,金额约在2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之间。如有严重情节且造成了刑罚责任,则会依照国家法律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已经发生的可撤销合同及无效合同情况,双方当事人在获悉此事件之后的一年内均享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的权利,请求撤销该项合同,同时要求出售方承担返还已支付购房款项及其对应同期利息、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以及最多承担已支付购房款项双倍比例的经济补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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