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区2014年1月5日下午突发大面积停水,目前这一状况仍在持续。邯郸市政府晚间通报称,接山西省有关部门通报,漳河上游浊漳河山西境内发生了事故性污染物排放,是此次停水的主要原因。另据1月6日报道:6日晚,山西潞安天脊12·31应急指挥部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在此次苯胺泄漏事故中的4名直接责任人被撤职处理。
从2012年12月31日7点40分巡检人员发现山西省潞安天脊煤化工厂苯胺罐因输送软管破裂发生苯胺泄漏,到邯郸停水,5天时间的间隔期内,因苯胺泄漏所造成的危害尽管目前尚未知晓,但潜在的影响已经产生。事故的过程并不复杂,唯一复杂的是为什么未能及时向公众告知,也就是说公众的知情权、生命健康权为什么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
曾几何时,随着高速发展的经济而伴随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始侵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有毒食品从奶粉、食用油、馒头、甚至燕窝、某些酒类等都出现了危及人们健康的东西,而一些生产厂家却仍然振振有词,甚至还有专家说每天的摄入量不至于影响健康等等,一时间让可怜的消费者、无知的老百姓们无所适从,到底该听谁的?听厂家的还是听专家的?独立、权威、真正第三方的声音对于老百姓来说竟然变得极其稀缺,这是个非常奇怪的现象。
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保障之一,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而这次的苯胺泄露事件从最早发现到引发邯郸停水,有5天的时间,这期间泄漏发生辐射流域约80公里,涉及潞安、平顺两市在内的28个村庄,污染物流入河北、河南境内,甚至有村民说根本没接到什么通知,根本不知道此事的发生,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不作为由此可见一斑。
不作为、慢作为不只是因为有关人员自己不喝这种水,也不是因为怕受到惩罚(该有的惩罚怕也没有用),更不是因为没有良心,而是因为,在有关人员的意识深处,缺乏这种对生命健康权的起码尊重。正是对人们生命健康权的极端漠视,导致了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发生,而监管不力、乏力、无力甚至放水养鱼、惩治太轻又在客观上予以纵容、推波助澜,最终导致类似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形成恶性循环,唯一的受害者仍然是老百姓。
山西省迅速对4名事故直接责任人进行了撤职处分,做出了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决定,已经表现出对苯胺泄漏事故决不轻饶的态度和决心,这或许会让受害者得到一丝安慰,但是治标并不等于治本,最为根本的,还是需要有关部门、有关人业人员尤其是监管部门、生产厂家把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权摆到应有的位置,给予应有的尊重和敬畏。
经济上的损失可以挽回,而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人一旦没有了健康,一切都无从谈起。食品安全、水安全、还有诸多的安全生产问题都已经现实地摆在面前需要解决,而真正到位地解决好这些问题,最为根本的,还是需要全社会普遍树立起对生命健康权的尊重,严查重处,只不过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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