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节前,清远监狱二监区服刑罪犯李某南,因突发心肌梗塞在监区医院抢救,为更好地挽救其生命,在清远市人民检察院驻监检察室和监狱的共同努力下,当晚迅速将李某南送至清远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进行精心治疗,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尊重和保障罪犯人权的执法理念。
李某南因罪判刑在清远监狱服刑。2012年12月26日凌晨1点30分左右,李某南突发心肌梗塞,同时出现了心源性休克,经监狱医院和清远市人民医院现场紧急抢救后,立即送清远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由于心肌大面积坏死及肾衰竭,当天清远人医向监狱下发了病危通知书。驻监室得到此消息后,立即赶往医院了解病情及有关情况,并要求医院全力抢救。在人医的精心治疗下,李某南的病情得到了控制。
李某南突发心肌梗塞后,市检察院驻清远监狱检察室对其突发病情的原因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李某南于2012年9月来清远监狱服刑前就患有高血压及冠心病,曾在深圳医院进行过治疗。通过取证,驻监室明确了李某南的病因,排除了监狱可能存在的不当执法行为。
考虑到罪犯李某南病情严重,不至于再危害社会,监狱决定立即启动紧急保外就医程序,准备将李某送回家乡医院接受更好治疗。2013年1月14日晚9时许,监狱顺利将李某南送到了家乡医院,李某南亲属一再向护送人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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