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是直接报销吗
时间:2023-08-19 17:09:05 26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医保门诊是直接报销吗

医保门诊是直接报销。在住院的时候向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人的参保身份,出院时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直接由医院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不负担。医保报销具体方法如下:

1.门诊报销。当医保持卡人在定点医院等机构进行就医时,只需要按正常的顺序刷卡就医,表明个人已参与医保缴纳。等到就医结束后就能使用医保卡账户的余额或现金结算个人应该承担的那部分,剩下部分则由医保机构和医院来承担,完成相关的医保报销;

2.住院报销。医保持卡者在住院时,要先缴纳住院押金等到出院进行结算时直接刷医保卡,医疗机构会自动从一开始缴纳的住院押金中扣掉个人需自费的部分,多退少补。不同地区对住院的报销比例是不同的,如果住院费用未达到当地的起付线时就需要个人进行承担,若达到了就会由医保来进行报销。

二、医保不予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出诊费、交通费、陪客费、空调费、家庭病床、特需医疗服务费、自购药品等。

2.美容、整容、镶牙、减肥、增高、健康体检、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医疗鉴定、医疗咨询等。

3.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检查、治疗项目。

4.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烧伤病人皮肤移植除外);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医保必须缴满几年

医保必须缴满的年限是男性25年,女性20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即可享相关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医保门诊是直接报销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医保门诊是直接报销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