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利息如何规定的法律问题
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如下: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
4.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5.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二、个人借款利息是否交税
需要。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借款利息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利息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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