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转让的规定
(一)转让主体具有特定性: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因为宅基地的初始取得的无偿性,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必须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转让农村宅基地时也要严格遵循这一规定。
(二)转让的前提是转让方必须有住房保障
基于我国的一户一宅政策,宅基地具有保障农民基本居住需求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特定功能,不能让农民失地、失去住房保障。如果一户村民因为以前拥有多处宅基地而导致村集体的土地分配不均,那么这种情况应该将其多出来的宅基地进行转让。
(三)持有宅基地证明
宅基地证可以证明权利人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涉及宅基地的转让必须要有宅基地证,以确定宅基地的权利归属,没有宅基地证的土地是不能进行转让的。
(四)存在宅基地转让协议
转让宅基地必须要有宅基地转让协议,双方就转让宅基地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合意,并且签字确认。另外,转让协议还需要有见证人的签字以及村委会的证明。
二、农村宅基地转让流程
(一)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三)提交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四)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五)应该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是否合法
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状,还是有条件的认可宅基地的转让的。
全文8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