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一方出轨,孩子并不一定会判给另一方的。如果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涉及很多方面,比如一方的经济条件,身体状况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女方抚养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婚姻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一、婚姻中协议有法律效力需要有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
3、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不能损害其他第三方的利益,更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二、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排除以下情形:
1、只要书面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一方未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3、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双方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7、意思是真的,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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