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首先要与相对人签订担保合同,签订担保后,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此时不动产抵押权才设立。
一、房产抵押要签合同吗
房产抵押需要签订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担保的范围。
二、未登记抵押物的抵押合同有效吗
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未生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规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只是合同须与登记结合,才能设立抵押权,也就是说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生效。
三、留置权和质权抵押的区别
1、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
2、标的物有所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
3、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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