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不予注册规定: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一、一级建造师挂出去不给钱怎么办
(一)假如一级建造师挂靠费被拖欠不给了,我们首先需要理智的对待,不要急。可以试着先跟企业进行沟通,若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再作其他考虑。
(二)假如协商无效后,我们建议找中介催一下,看看情况。但要注意掌握时间,拖得太久就没有必要了,不过没有经过中介的可以省略此步骤。
(三)依据合同。挂靠肯定会签订合同的,一般情形下就规定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付清,相信出现拖欠的大部分都是分期付清。第一年企业给了我们足额的挂靠费,但是第二年就借故拖欠。这个时候我们需要认真的查看合同事项,确保责任不在自身这里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不仅不付挂靠费还继续使用证书,那么我们可以去相关部门,比如建设部检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提挂靠及挂靠费。
二、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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