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办理期限
时间:2023-05-28 18:24:01 4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办理时限

2(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注册系统申报成功后直接打印

广东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数据对接报送系统申报后直接打印

需携带原件办理

接收复印件,带原件核验

三、办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注册窗口1-8号

四、办理时限

2(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提出本事项申请的,登陆注册管理系统,根据要求录入注册申请资料,上报网上数据并打印注册申请表,到注册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上公开,供申请人查看。注册窗口应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并提供申请编号。

2、受理

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事窗口应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送达。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网上查询(网址:)、窗口查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办事窗口)和电话查询(电话:020-82127766)。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提出本事项申请的,在注册管理系统录入注册申请资料上报数据并打印注册申请表,到注册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注册窗口提供相关纸质文本供申请人索取。注册窗口应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并提供申请编号。

2、受理

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事窗口应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送达。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窗口查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办事窗口)、电话查询(电话:020-82127766)和网上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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