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生子女的继承方式有几种?
1、独生子女的继承方式有四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1)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①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②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③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④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继承公证;
③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独生子女继承有风险吗?
独生子女继承遗产的过程之中是有一定风险的,具体的风险如下:
1、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
按照法律,继承有风险一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作任何传承安排,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2、独生子女对继承的财产在通过诉讼过户时,有时会面临没有被告的法律风险。
要将继承的遗产过户到独生子女名下,可以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通过法院诉讼,相关部门才给办理过户手续。我们都知道现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是相当的困难,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在无法提供这些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就办理不了继承权公证。如果通过诉讼程序办理过户,诉讼就要有原告、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才能进入诉讼程序。刚才我们讲了有继承人跟独生子女分财产的情况下有风险,现在没有其他继承人,爷爷、姥姥、叔叔、舅舅的都没有,只有独生子女一个人,如果想通过诉讼程序过户,在就独生子女一个继承人的情况下,会面临着找不到适格的被告的尴尬情形,现在法院收到不少这样的案子,有的独生子女没有办法,只好将自己的妻子当被告,结果被法院驳回,所以在没有其他继承人与独生子女分财产的时候,独生子女也不能顺利继承到遗产。
3、财产下落不明的风险。
在父母突然遭遇意外风险或实发疾病死亡时,父母没有事先对财富进行安排的情况下,独生子女不掌握父母的财产状况,父母有哪些财产,财产都放在什么地方,父母对外有哪些债权等情况不明,一旦父母突然离世,有许多子女会找不到父母的财产,使得财富下落不明,这是财富传承中最常见的风险,也是使得财富遭受损失最大的风险。
三、分割继承房产的方式有哪些?
分割继承房产的方式拨包括折价补偿法、共有法等。
1、折价补偿方法
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共有方法
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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