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没收财产是我国财产刑的一种,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严重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没收部分或者全部犯罪分子的财产,不仅可以对他们进行处罚和教育,而且可以防止他们利用这些财产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确定:没收财产是对犯罪分子个人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的没收。所谓罪犯的个人财产,是指罪犯本人所有的财产,以及在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2.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扣留犯罪分子及其家属必要的生活费。以维持个别罪犯及其家属的生命。3.属于或者应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的财产,在没收时不得没收。所谓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财产,如家庭成员所穿的衣服和个人劳动所得的财产。
罪犯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也不得没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犯罪分子全部或者部分没收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为犯罪分子及其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被判处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属于或者应当由犯罪分子家属没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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