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不给户口本离婚了怎么迁户口
男方不给户口本离婚了迁户口的方式是女方可以与男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若调解不成的,女方可以直接申请户籍登记机构出具户籍证明或直接补办户口簿;再依法办理户籍登记。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户口迁移需要哪些资料
户口迁移时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因为结婚迁移还要携带结婚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三、户口迁移具体有时间限制吗
户口迁移们一般是有具体时间限制的。即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n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n(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n(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n(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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