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计委称,前段时间,市卫计委发出通知,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统一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负责办理。随本市户籍配偶在本市居住的女性可以在其男性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镇)申办。
同时,为将独生子女父母的信息整合至市民卡,方便市民将来通过市民卡查询本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况,也为掌握全市独生子女父母持证的数量,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群众,主要是在单位办证的群众,需尽快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独生子女优待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办理光荣证信息登记。
广州市卫计委表示,详情可登录广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查阅《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的通知》或者向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咨询。
广州市卫计委明确表态,网传现时登记独生子女父母信息,则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不登记者则不能享受奖励属对文件的误读与无端推测。
此外,广东省卫计委称,截至目前,我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还是按照2009年颁布的政策执行,即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在达到规定年龄(男60岁,女55岁)时每人每月可领取150元奖励金,此政策还将继续执行。将来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后,我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将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具体规定尚在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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