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败诉一般六个月后可以再次提起诉讼,但是在六个月内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比如第一次以经常吵打冲突起诉,在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内,如果对方产生重婚、吸毒、突患精神病、拒绝生育子女、犯罪被判处长期徒刑等一个或数个原先并不存在的行为的,都可以界定为“新情况、新理由”而予以立案。
女方起诉离婚女方会败诉吗?
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诉,另外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但是不想回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的话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婚,但是判决后继续分居六个月以上可以再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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