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同意离婚,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需要在上次判决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但如果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又发现了新情况或者有新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比如提供对方有家庭暴力的证据就属于又出现了新情况,属于新的离婚理由,提起诉讼的一方就可以不受六个月的限制,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一、第一次不判离怎么办
首先,如果双方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法院并没有判决双方离婚的根本原因是,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不具备判决双方离婚的条件,和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其次,根据规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二、第二次公告离婚的程序
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2016年2月3日后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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