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可以按照流程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员对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后,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4、领取离婚证。
自愿离婚流程是什么
一、自愿离婚流程是什么
1、自愿离婚流程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离婚协议书等,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
(3)批准。对于符合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自愿的原则是什么
自愿的原则是指民事立体依照自己的理性判断,自主参与市民生活,管理自己私人事务,不受国家权力和其它民事主体的非法干预。对于属于自己的私人事务有决策权并有能力为自己的选择结果负责,任何他人的判断皆不能代替该民事主体自己的判断,一切不法干预民事主体自由意思的行为。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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